(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被控與前辦公室主任張俊傑長期以人頭詐領公費助理薪酬、勞保局育嬰津貼共787萬元,並違法輸入大陸製快篩劑7萬多劑。檢方起訴後,羈押中的張俊傑移審,台北地院裁定以1000萬元交保,並施以科技監控及派出所定期報到。
檢方不服,聲請撤銷張俊傑的交保處分,主張張俊傑有逃亡及串證之虞。檢方指出,張俊傑於羈押訊問時隱瞞自身財力,其於2009年至2024年間透過女兒自香港匯回美元373萬餘元(約1.2億元台幣),另於2017年透過胞妹自香港匯回港幣388萬餘元,經濟條件遠非一般常人可比擬[1]。
檢方另指出,高金素梅等人起訴後,國台辦曾公開發布新聞稿稱此案是「政治打壓」,且張俊傑曾於「八八風災」期間接受國台辦捐贈人民幣2000萬元,並受邀參加北京奧運開幕式,與大陸官方關係密切,有逃亡高度可能[1]。此外,張俊傑於2026年2月10日檢調搜索時拒不開門,並嘗試聯繫高金素梅,甚至將本案轉告立委羅智強,企圖以輿論影響辦案[1]。
檢方認為,高金素梅對犯罪事實多推稱不復記憶或交由張俊傑處理,張則在偵查中撇清高金涉入,與客觀事證不符。高金遭搜索時第一時間通知張俊傑,起訴後仍在臉書極力推崇張,顯有迴護行為,原交保處分應予撤銷[1]。
合議庭審理後裁定駁回檢方聲請,不得抗告。合議庭認為,張俊傑犯罪所得1518萬923元,已裁定扣押1602萬2790元,1000萬元交保並佐以三限、科技監控及定期報到,已能相當程度掌握行蹤,原處分沒有輕重失衡。此外,檢方已於偵查中詳為調查,張俊傑影響證人導致案情隱晦的危險性已大幅降低,有羈押原因但無羈押必要,交保處分應予維持。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