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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事故頻傳 高公局籲勿站「斷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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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事故斷腿區輔助駕駛高公局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國1三義路段19日3死3傷事故,初判為輔助駕駛未注意前車
  • 高公局籲事故後謹記「開、放、離、撥、拍、移、等」7步驟
  • 切勿站立於兩車間的「斷腿區」
  • 輔助駕駛系統無法偵測靜止車輛,駕駛仍須全程握方向盤
  • 「自駕神器」以物品壓方向盤模擬握持,高公局示警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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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今日召開記者會,針對8月19日國道1號北向147.8公里處(三義往銅鑼方向)一起重大事故提出安全呼籲。該事故為2輛小客車追撞後,2車駕駛人均下車在內側車道兩車間交談,未採取安全措施,隨後遭第3輛小客車追撞(經國道公路警察局初判,該車使用輔助駕駛系統且未注意前車狀況),造成3人死亡、3人受傷。

高公局交管組科長李佳訓說明,行駛國道若遇事故或故障,應謹記「開、放、離、撥、拍、移、等」7步驟:開啟危險警告燈、放置故障警示牌、離開車道至安全處所、撥打電話或利用「高速公路1968」App報案、拍照記錄現場、移置車輛及等待員警抵達處理。他特別強調「立即開啟危險警告燈、儘速報案、儘速離開車道」3項重點,切勿站立於兩車之間的「斷腿區」。

高公局指出,目前台灣市售車輛輔助駕駛系統最高僅為SAE J3016 Level 2,雖有自動跟車(ACC)及車道置中(LKC)等功能,但遇6種情境可能無法即時正確辨識路況:與前車速差過大或前車靜止(如故障車、事故處理車、施工車);前車未行駛於車道正中間;上下坡度或彎道曲度變化較大;旁車突然切入或前車突然轉向;濃霧、雨天或強光等特殊天候;特殊形式車輛、摩托車及靜止行人。

高公局副局長彭煥儒表示,交通部與高公局已多次找車廠討論,目前最大問題在於系統無法偵測靜止車輛,部分系統甚至會將靜止車輛視為背景(如路側燈柱)。他強調,要達到自動駕駛仍有技術門檻,至於外界所謂的「自駕神器」(以物品壓在方向盤上模擬駕駛人握持),不僅危險,也可能危及其他用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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