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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台電合約吸金1.66億 業者判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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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文書博臣綠電科技工作室台中高分院台電吸金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博臣綠電工作室偽造台電合約吸金1.66億元
  • 陳姓負責人判9年3月、胡姓特助判3年10月確定
  • 被害人共98人,投資人受騙金額50萬至2200萬元不等
  • 廖姓被害人獲判賠34萬4600元確定
  • 莊姓被害人獲判賠1955萬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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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博臣綠電科技工作室」陳姓負責人與胡姓女特助,自2020年起偽造台電再生能源購售契約,宣稱投資50萬元購買一台發電設備,每月可獲2萬5000元紅利(年報酬率約13%),藉此吸金高達1億6613萬元,被害人達98人。陳男為取信投資人,更上網下載台電通知單,以Photoshop修圖軟體偽造電費憑證。

刑事部分,台中高分院二審考量兩人已與部分被害人和解(賠償金約991萬元),撤銷原判決後仍依違反銀行法,判陳男9年3月、胡女3年10月徒刑確定。民事部分,近日有廖姓被害人提告求償,法官認定其投資50萬元、扣除已領紅利後損失34萬4600元,判陳、胡二人須連帶賠償確定。另名莊姓被害人投資2200萬元,扣除已領紅利後獲判賠195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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