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業部發布遠洋漁船通訊診療四年補助要點
- 船員每診次最高補助1萬元,每船每年上限10萬元
- 漁業團體建立合作機制可獲30萬至70萬元獎勵
- 2025年與高榮試辦遠距診療獲良好回饋
- 新措施納入非急迫通訊診療,有別於既有緊急醫療機制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農業部為落實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日前發布「115年度至118年度遠洋漁船運用通訊診察治療補助作業要點」及「漁業團體與醫療機構建立遠洋漁船通訊診察治療合作機制獎勵作業要點」,推動為期四年的遠洋漁船通訊診療補助與獎勵措施。
遠洋漁場距離陸地遙遠,船員若在作業期間傷病,常需航行數日甚至十數日就近航向外國港口就醫,易延誤治療時機並增加營運成本。漁業署指出,近年衛星通訊技術成熟,漁船配備衛星傳輸設備漸趨普及,使海上遠端醫療可行性大為提高。
漁業署於2025年(114年)與高雄榮民總醫院合作試辦遠端視訊診療計畫,獲得良好回饋。此次新措施依據衛福部《通訊診察治療辦法》規範,納入非急迫情形的通訊診療需求,有別於已運作多年的「漁船船員海上傷病申請救援通訊諮詢機制」等緊急醫療機制。
補助方面,遠洋漁船經營者運用符合規定的醫療機構提供船員國際醫療照護,可申請每人每診次最高新台幣1萬元的醫療費用補助,每艘漁船每年度補助上限為10萬元。獎勵方面,鼓勵遠洋漁業公、協、漁會等團體與醫療機構建立合作機制,依加入合作機制的漁船數目,可獲30萬元至70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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