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男為搶快插隊進好市多,不服義交指揮駕車擦撞
- 義交左膝挫傷,雙方和解賠償6萬元
- 新竹地院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綜合聯合報、自由時報報導)
新竹洪姓男子去年6月駕車前往好市多新竹店,為搶快插隊進入排隊車流,遭現場指揮交通的義警大隊副中隊長制止。洪男不服指揮,駕車持續向前逼近並擦撞義交,造成對方左膝挫傷及紅腫。
新竹地院審理時,雙方已達成和解,洪男當庭給付6萬元賠償及額外紅包600元。法官考量洪男無故意犯罪前科、犯後態度良好,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施強暴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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