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恩旅行社負責人與經理涉違法吸金100萬元遭起訴
- 透過FB社團以每單位20萬元、保證3年12%利息招攬投資
- 共5名投資人參與,不法所得100萬元
- 林、朱坦承犯行並全數返還,檢方建請減刑
瑞恩旅行社違法吸金百萬 負責人與經理遭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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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吸金瑞恩旅行社銀行法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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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主打日本精緻旅遊的瑞恩旅行社,其林姓負責人與朱姓專案經理涉嫌透過FB社團「天使投資平台」,以每單位20萬元、保證3年利息至少12%及期滿領回本金等條件,向5名投資人違法吸金100萬元。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銀行法非法收受存款罪,起訴林、朱及瑞恩旅行社。
起訴指出,2人自去年8月起推出「三年期募資計畫」,保證第1年獲利3%、第2年獲利4%、第3年獲利5%,期滿方能拿回本金,並提供「2026瑞恩旅遊募資說明書」及協議書招攬投資。
檢方考量林、朱偵查中坦承犯行,且已將100萬元不法所得全數返還5名被害人,認定有悔意並積極彌補損害,建請法院減輕其刑,給予改過自新機會。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