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沄蓁獨自撫養非婚生女滿3年,完成3歲前所有預防針
- 她指控呂秋遠對孩子一毛不拔、拒絕探視
- 林沄蓁重提懷孕時呂秋遠曾稱「未來20年不能好好做律師」
- 北院今年1月判呂秋遠賠償60萬元精神慰撫金,可上訴[2]
(綜合中時電子報、壹蘋新聞網報導)
名律師呂秋遠與女律師林沄蓁的非婚生女風波持續延燒。林沄蓁今(17日)發文表示,已獨自養育孩子3年,並完成孩子3歲前所有必須施打的預防針。她同時指控呂秋遠對孩子「一毛不拔、拒絕探視」。
林沄蓁回憶懷孕時,呂秋遠曾對她說「生下來光產檢、坐月子各種費用就要花60萬」、「你生下來,未來20年都不能好好做律師」、「這一切都跟我沒有關係」等語。她強調,孩子並未如對方預期阻擋自己前行,而是讓她「負重前行,緩慢而踏實」,「這20年,我已經走了3年」。
此前,林沄蓁主張工作權等受損害,向呂秋遠提起民事求償。台北地院今年1月判賠60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仍可上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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