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試院通過國考偶發事件處理辦法修正案
- 重大天災可僅針對受影響考區延期或停考
- 電腦化測驗遇設備異常可改紙筆應試
- 若無法改採其他方式則可通知部分應考人停考
(綜合自由時報、中時電子報、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考試院院會今(2)日通過《國家考試偶發事件處理辦法》修正案,針對極端氣候與電腦化測驗擴大趨勢,新增兩大應變機制。
修正案明定,遇重大天然災害或重大事故時,得衡酌事件影響範圍、考試性質及相關因素,通知全部或部分考區、試區延期或停止考試,不再要求全國一致處理。
針對電腦化測驗,若因資訊設備異常或其他事故致無法正常進行,得改採紙筆或其他方式繼續應試;若無法改採其他方式,則可通知全部或部分應考人停止考試。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