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親密關係暴力通報案達8萬9072件
- 親密暴力占家暴案件約五成,為最大宗
- 重大案件中50%與分手、離婚等感情問題有關
- 恐怖情人7大特徵:控制慾強、佔有慾強、貶低羞辱、情緒勒索、跟蹤騷擾、暴力威脅、身心狀態失衡
- 衛福部籲善用110視訊報案APP及保護令
(綜合中時電子報、自由時報、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衛福部今(18)日於家庭暴力防治月舉辦記者會,公布最新統計數據。去年(114年)親密關係暴力通報案件達8萬9072件,占整體家庭暴力通報案件約五成。家庭暴力通報總件數從111年的14萬9198件增至114年的19萬0676件,增幅逾27%。被害人仍以女性居多(約七成),但男性被害人比例及雙方互為通報案件(114年已達三成)均呈上升趨勢。
保護司長郭彩榕指出,親密暴力發生原因以個性或生活習慣不合占60%最高,其次為分手、離婚或感情糾紛占37%,財務糾紛占21%。重大案件中,高達50%與分手、離婚或懷疑第三者等感情問題有關,顯示分手是親密關係中最危險的階段之一。
與會專家彰化基督教醫院醫師陳力源及台北市警局萬華分局家防官謝賀先歸納,恐怖情人常見7大特徵:控制慾強、佔有慾強、貶低羞辱、情緒勒索、跟蹤騷擾、暴力威脅及身心狀態失衡。若伴侶經常要求掌握行蹤、限制交友、以分手威脅、頻繁查勤或出現言語與肢體暴力,應提高警覺。
郭彩榕提醒,遭遇緊急危險或遭跟蹤騷擾不便開口求救時,可善用110視訊報案APP,透過GPS定位、即時影像傳輸及無聲文字對話功能協助警方介入,必要時可向法院聲請保護令。衛福部持續補助地方政府與民間團體,提供緊急庇護、中長期安置、法律協助、心理諮商及生活重建等服務。
(新增壹蘋新聞網、聯合報、公視新聞等4家媒體報導)
本次報導新增勵馨基金會專家觀點,指出「離開」並非受暴者安全的開始,反而是生命最危險的時刻。澳洲一項長達20年的研究顯示,超過半數親密伴侶凶殺案發生於分手期間或分手後不久[3]。勵馨基金會提出三大呼籲:情感教育應從小扎根、協助受暴者建立安全離開計畫(包括建立求助網絡、約定暗號、調整作息路線、預先安排安置場所),以及建立更完善的加害人輔導與心理支持系統[3]。
中央社補充數據細節:114年重大親密關係暴力事件共24件,其中54%雙方過去無通報紀錄;加害者合併有精神疾病或藥酒癮等身心議題者占45.8%[1]。暴力樣態以肢體暴力占五成最多,其次為精神暴力49%、跟蹤及騷擾22%[1]。衛福部指出,通報案件逐年上升與民眾防暴意識抬頭有關[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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