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18歲彭男與女性友人相約談判
- 彭男見對方4人到場,持刀揮舞助勢
- 警方快打部隊迅速到場壓制,無人受傷
- 雙方均不提告,但彭男依社維法函送裁處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壹蘋新聞網報導)
桃園警分局7日晚間7時48分接獲報案,指桃園區大業路發生糾紛,警方立即啟動快打部隊趕赴現場處置。
警方調查,18歲彭姓男子與一名女性友人因口角爭執,雙方相約在大業路談判。彭男與友人騎機車到場,對方則由4名友人駕車陪同到場。彭男見對方人數較多,突持隨身刀械揮舞助勢。警方快打部隊迅速到場制止,現場未發生肢體衝突,亦無人員受傷。
警方將現場人員帶返派出所釐清案情,雙方均表示不提出告訴。惟彭男在公共場所持刀揮舞,已影響社會秩序及公共安全,警方偵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裁處。桃園警分局強調,民眾遇糾紛應循理性合法方式處理,警方對暴力滋事、聚眾鬥毆及危害公共安全案件,均依法嚴辦。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