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姓放射師涉侵占及詐領原民交通補助共36萬9800元
- 手法包括侵吞已核准補助款及冒名申請未申請案件
- 劉男主動向廉政署自首並繳回全數不法所得
- 檢方依貪污等罪起訴,建請法院減輕或免除其刑
(綜合中時電子報、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桃園市復興區衛生所一名36歲劉姓醫事放射師,於2021年1月至2023年1月間承辦原住民就醫交通補助申請及核發業務,涉嫌以侵占已核准補助款及冒名申請兩種手法,2年內詐領共36萬9800元,全因劉男主動向法務部廉政署自首而曝光。桃園地檢署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非公用私有財物、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
起訴指出,劉男先鎖定已核准的補助案件,衛生局將補助款撥入其郵局帳戶後,他未通知申請人領取,直接將總計20萬3800元占為己有,用於償還個人貸款及日常開銷。為掩蓋侵占事實,他自行列印補助名冊,在領款簽收欄位冒簽申請人姓名,偽造完成領款紀錄。此手法共涉及219筆申請案。
此外,劉男還利用職務權限,針對部分未申請補助的原住民患者,登入衛生所醫療系統重新列印其門診收據,並利用留存戶籍資料,在衛福部原鄉離島交通費補助系統輸入不實內容,製作假申請資料,待衛生局核准撥款後,再將16萬6000元納入口袋,同樣以偽造簽名方式製造已領款假象。
由於劉男在偵查機關尚未查知犯行前,主動向廉政署坦承犯罪並接受裁判,且已繳回全部不法所得,符合貪污治罪條例自首規定,檢方建請法院依法減輕或免除其刑。檢方另指出,劉男一行為同時觸犯多罪,屬想像競合,請法院從重依侵占非公用私有財物及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斷。劉男目前仍在復興區衛生所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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