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業部發布動物運送通則性指引
- 禁止運送未開眼的幼兔、倉鼠幼鼠及出生2週內天竺鼠幼鼠
- 犬貓不得使用紙箱裝載,短顱犬貓須通風良好
- 指引適用商業目的動物運送,已送交通部轉知業者
- 違反指引將依動保法個案查處
(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農業部今(24日)發布「動物運送通則性指引」,針對犬、貓、兔、其他哺乳類及實驗動物等,訂定運送原則、人員責任、運送規劃、運輸工具及容器等通則性規範,讓運輸業者據以調整運輸規範,落實動保法相關規定。
新指引中明確禁止運送未開眼的幼兔、倉鼠幼鼠及出生2週內的天竺鼠幼鼠;犬貓不得使用紙箱裝載,短顱犬貓應放置於通風良好位置。此指引適用國內以商業目的進行的動物運送,已送交通部轉知相關運輸業者參考。
農業部表示,動保法對飼主責任及動物運送已有原則性規範,要求運送動物應注意食物、飲水、排泄、環境及安全,並避免動物遭受驚嚇、痛苦或傷害。針對經濟動物及保育類野生動物,早在94年已訂定動物運送管理辦法;本次指引則是針對非屬該辦法適用的動物種類,提供更具可操作性的實務參考。若違反指引規定,將就個案事實依動保法查處。
此指引的訂定,源於今年5月動保團體揭露台鐵行李包裹列車混運雞、鴨、兔、鼠與農產食品的亂象,引發動物福利及食安疑慮。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