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館長告記者妨害名譽,新北地檢署不起訴
- 檢方認定館長為公眾人物,報導涉及公共利益
- 記者已嘗試求證,檢方認已盡合理查證義務
- 館長怒批「亂寫也沒關係」,嗆民進黨噁心
(綜合ETtoday新聞雲、今日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網紅「館長」陳之漢不滿遭媒體報導「收錢統戰」,提告記者妨害名譽。新北地檢署今年3月裁定不起訴,館長聲請再議後仍遭駁回,全案確定。
檢方處分書指出,館長長期活躍於社群平台、經常評論政治,為具有高度知名度及公共影響力的公眾人物,其言行應受較高程度的社會檢視。爭議報導內容涉及館長是否與中國企業或資金往來、是否涉及中共統戰等,牽涉國家安全與媒體監督,屬於公共利益範疇,媒體若基於公共利益報導且非出於惡意捏造,難以認定構成誹謗。
針對館長質疑記者未獲回應仍刊出報導,檢方認為記者已嘗試致電求證,並在報導中載明尚未取得館長回應,已盡合理查證義務,主觀上難認有損害名譽犯意。
館長對此結果相當不滿,在臉書發文痛批:「檢察官說我影響力很大,就算亂寫也沒關係就對了?」並怒嗆「民進黨到底多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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