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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基地續租 逾7萬戶明年底前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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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基地國產署續租換約郭曉蓉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國產署經管國有基地租約逾11萬戶
  • 截至今年9月近4萬戶完成續租換約
  • 仍有逾7萬戶尚未辦理,明年底前須申請
  • 國產署提供臨櫃、郵遞、線上及跨轄區申請管道
  • 已辦理在地駐點換約153場次、到府換約128人次
  • 換約後租期至203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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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2日表示,經管國有基地租約逾11萬戶,截至今年9月已有近4萬戶完成續租換約,仍有逾7萬戶尚未辦理。國產署副署長郭曉蓉提醒,承租人務必於2027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以免影響承租權益。

國產署自今年起受理續租換約,為便利承租人,各分署及辦事處提供多元申請管道,包括臨櫃、通訊(郵遞)、線上及跨轄區申請。截至今年9月,已辦理在地駐點換約153場次、到府換約128人次,協助偏遠地區民眾、高齡長者及行動不便者完成手續。

郭曉蓉說明,完成續租換約後,承租人可繼續合法使用國有基地,維持租賃關係;所繳租金亦為政府提供長期穩定歲入來源。申請時須檢附申請書、原租約(遺失者可附租約遺失切結書)及身分證明文件,經出租機關查明無違約使用、欠繳租金等情事且符合續租規定後,即可核發新約,換約後租期至203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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