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央社、聯合報、今日新聞等5家媒體報導)
審計部報告指出,中央管轄河川有逾五成主支流超過10年未重新檢討規劃,恐難確保防洪能力符合現況需求,引發國民黨立委李彥秀批評中央施政怠惰。經濟部水利署今(30)日發布新聞稿回應,強調截至114年底,中央管河川平均治理率已達91.25%,絕無延宕怠惰。
審計部統計顯示,在26條中央管及跨縣市河川的183條主支流中,有93條(逾五成)超過10年未辦理規劃檢討,其中11條在2016至2025年間曾發生重大淹水災害。此外,頭前溪、後龍溪、大甲溪、烏溪、濁水溪、曾文溪、磺溪等7個水系共11條主支流,因配合治理檢討修正或與地方溝通等因素,在規劃報備查後未提出治理計畫,其中頭前溪、草湖溪支流北溝溪、曾文溪等3條自備查日至2025年底已歷時7至11年[1]。
去年發生堰塞湖溢流的花蓮溪支流馬太鞍溪,距上次備查已相隔13年,成為審計部點名案例[1]。李彥秀指出,26條中央管及跨縣市河川的183條主支流中,有93條、逾5成超過10年未辦理規劃檢討,其中更有11條在2016至2025年間曾發生重大淹水災害,包括急水溪、菜寮溪、鹽水溪等流域全境或主要河段都在台南市境內[2]。她批評,這不僅是極端氣候導致的「天災」,更是中央施政怠惰的「人禍」[2]。
水利署說明,截至114年底,中央管河川平均治理率91.25%,中央管區域排水平均治理率79.70%。河川治理規劃必須以完整水系為單元,非僅考量「年限」是否屆滿,而是須綜合評估防洪保護標的、歷年災害情形、河道變遷及周邊經濟社會發展等面向。當流域現況發生顯著變化,導致原治理計畫不符實際需求時,才會啟動檢討,將有限資源投入最迫切需要改善的河段。
水利署強調,近3年間重大淹水災害主要是短延時強降雨、區域排水容量不足、都市低窪地區積淹水等造成,中央管河川或排水溢淹案件,災前流域狀況與現行規劃資料無顯著變化,溢淹是降雨超過水道保護標準,非規劃或治理計畫檢討因素。若災後評估流域狀況已顯著變化者,即辦理檢討,例如馬太鞍溪於114年發生堰塞湖溢流災害後,已於114年12月30日完成治理計畫檢討變更,115年更擴大辦理整個花蓮溪水系治理規劃檢討。
水利署指出,0822南部多日豪雨,部分雨量站累積雨量達100年重現期,大幅超過設計保護標準。南部地區如嘉義、台南、高雄、屏東等縣市多為地勢低窪平原區,相關水道保護標準多低於台北市,為淹水高風險地區,需加速辦理治水措施。中央管河川115年度目前執行疏濬量超前目標1742萬立方公尺,確保通洪安全。
水利署表示,行政院已成立水及流域永續推動小組,115年4月8日研提6年水及流域永續發展行動計畫,各年度執行內容將由各部會於行動計畫架構下提出,並由推動小組工作會議盤點及資源對齊,經確認後循公建計畫程序爭取經費據以執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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