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交通部民航局近日公告裁罰,針對去年長榮航空孫姓空服員抱病執勤後猝逝事件,認定長榮航空違反《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開罰新台幣60萬元,並要求立即改善。
34歲孫姓空服員去年9月22日執勤BR95台北飛米蘭航班,途中身體不適,9月23日抵達米蘭後,隔日仍執勤BR96回程航班,9月25日返抵桃園機場後就醫,住院治療仍病情惡化,不幸逝世。
長榮航空事後調查發現,當班事務長(座艙長)的航班日誌未通報組員身體不適,對該座艙長記大過一次、職務連降兩級、解除管理職,並停用員工機票一年[2]。長榮航空總經理孫嘉明曾偕同多位高層公開鞠躬致歉[2]。
民航局指出,長榮航空違反「應訂定客艙組員手冊並據以實施」之規定[2],依《民用航空法》第112條第2項第5款處以6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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