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刑大前代理副隊長鄭奕賢涉凌虐犯嫌,今開庭否認凌虐犯意
- 鄭男辯稱因破案壓力及家屬眼淚才犯案,盼從輕量刑
- 王姓偵查佐稱逼唱歌是為讓犯嫌感同身受、突破心防
- 張姓犯嫌表示警察不必用極端手段逼認罪,有意和解
- 告訴代理人指鄭男等人知法犯法,至今未道歉
(綜合中央社、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新北地院今(10)日開庭審理新北刑大偵一隊前代理副隊長鄭奕賢等人,於偵辦「台版柬埔寨案」時涉對2名犯嫌倒掛毆打凌虐案。鄭男等人今年3月被依公務員對人犯施以凌虐罪起訴。
鄭奕賢今日開庭坦承客觀事實,但否認有凌虐犯意,僅涉及強制罪。他供稱,當時是為盡快找到被害者屍體,看著家屬眼淚加上破案壓力,才一時失慮做出這些行為,過程僅5分鐘,事後已深刻反省並盼達成和解,請求從輕量刑。
王姓偵查佐也強調無凌虐犯意,稱當初張姓犯嫌曾逼迫囚禁的人唱歌,他們為讓張嫌感同身受、突破心防才逼他唱歌,一講出棄屍地點就立即停手。張姓偵查佐的辯護人則表示,其犯案方式或許過於激烈,但在公務員明哲保身的年代,張男仍努力破案,是對國家有用的人才,盼給予改過機會。
遭凌虐的張姓人犯表示,「我做的事雖然有點超過,但警察也不必用極端手段逼認罪」,案發後他因害怕半夜睡不著,目前服用身心科藥物,但有意與被告和解。另名吳姓人犯也表達和解意願。告訴代理人則指,鄭男等人身為警察卻知法犯法,傷害被害人尊嚴,導致被害人仍會恐慌,且至今未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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