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運動部依《國民體育法》第43條啟動處置程序
- 撤免體操協會負主要責任的秘書長
- 協會擅自回覆FIG不參加遞補,致潘采宸、李佳蔚錯失世錦賽資格
- 運動部要求建立國際賽事資格遞補及緊急通知機制
- 究責以不影響其他選手培訓及參賽為原則
體操協會棄賽爭議 運動部撤免秘書長
已沉寂2報告11篇7家追蹤自
國民體育法李佳蔚潘采宸運動部體操協會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展開完整內容
(綜合ETtoday新聞雲、今日新聞、東森新聞、聯合報等4家媒體報導)
運動部11日針對中華民國體操協會處理2026年世界競技體操錦標賽遞補參賽資格不當,導致選手潘采宸、李佳蔚錯失參賽機會一事,正式依《國民體育法》第43條啟動處置程序,並撤免負有主要責任的秘書長。
運動部指出,10日已要求體操協會立即調查、究責並公開道歉,但截至11日仍未獲具體回應。11日上午運動部再度召開會議,僅理事長出席,秘書長持續缺席,會中協會未能就決策權責、處理依據及責任歸屬提出完整說明。
運動部認定,協會擅自回覆世界體操總會(FIG)不參加遞補,已實質影響選手參賽權益,且事後處理未達治理責任。依《國民體育法》第43條,運動部可對違反法令或妨害公益的體育團體予以警告、撤銷決議、停止補助、撤免職員,甚至命令解散。本次先撤免秘書長。
運動部要求體操協會限期提交完整檢討報告,並建立國際賽事資格遞補及緊急通知機制。未來涉及選手參賽權益的國際組織通知,須第一時間同步告知選手、教練及選訓單位,不得再以行政程序或內部溝通為由延誤。
運動部強調,究責將以不影響其他選手正常培訓、選拔及國際參賽為原則,確保體操項目穩定運作。
追蹤報導 #2
展開完整內容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