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男持過期護照,由友人葉男以原子筆將「2023」塗改成「2028」
- 在桃園機場出境查驗時當場被查獲
- 法院判刑1年2月,緩刑2年,須繳10萬元公庫及80小時勞務
- 陳男辯稱遭脅迫,法官以機場可隨時求助為由不採信
- 實際塗改護照的葉男函送檢方另行偵辦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桃園一名陳姓男子因護照已於2023年過期,為順利出國,竟在桃園機場第二航廈將護照交給同行友人葉男,由葉男以原子筆將效期截止年份從「2023」塗改成「2028」,隨後持變造護照辦理出境查驗,當場被查獲。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依《護照條例》行使變造護照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年2月,緩刑2年,須繳交公庫10萬元、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並接受3場法治教育,變造護照沒收。
陳男在法院坦承持變造護照通關,但否認共同變造,辯稱是葉男擅自修改,自己因擔心對方威脅家人才配合。不過,同行證人證稱,出發前一天訂機票時,大家已發現陳男護照過期,出國當天葉男還當場表示,只要把年份中的「3」補兩撇,看起來像「8」,就能延長效期,陳男雖一度拒絕,但仍將護照交給對方修改。
法官指出,案發地點在戒備嚴密、執法人員眾多的桃園機場,若真遭威脅,隨時可求助;且陳男在警詢及偵查時還謊稱護照是自己年幼子女誤塗改,刻意隱瞞葉男涉案,直到法院審理才改口,辯詞難以採信。考量陳男並非實際動手塗改者,且無前科屬初犯,因此宣告緩刑。實際塗改護照的葉男涉嫌共同犯罪,已依職權函送檢方另行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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