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7歲吳姓婦人走師大路斑馬線遭賓士撞擊,一度OHCA
- 送台大醫院急救後顱內出血,仍昏迷未脫險
- 35歲蔡姓駕駛酒測值為零,駕籍正常
- 蔡男疑未減速停讓行人,將依道交條例開罰並吊照
- 吳女與友人剛在公館用餐完,步行前往古亭途中遭撞
北市婦走斑馬線遭賓士撞 顱內出血昏迷
已沉寂2報告15篇8家追蹤自
台北市師大路行人地獄行人穿越道車禍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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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TVBS新聞、聯合報等8家媒體報導)
台北市大安區師大路125號前行人穿越道今(12日)中午發生嚴重車禍。57歲吳姓婦人與友人在公館用餐後,步行前往古亭途中,行經師大路斑馬線時,遭35歲蔡姓男子駕駛的黑色賓士車撞擊,當場失去呼吸心跳,送台大醫院急救後仍顱內出血昏迷,尚未脫離險境。
警方調查,蔡男沿師大路北向行駛,行經行人穿越道時疑似未完全減速停車,車頭碰撞吳女左側身體。蔡男酒測值為零,駕籍正常,肇事車輛僅有輕微車損。同行友人林男表示,兩人剛在公館用餐完畢,準備步行前往古亭。
警方指出,蔡男行經斑馬線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可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若因而肇事致人受傷、重傷或死亡,將處1萬8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詳細肇事原因仍待調閱監視器進一步釐清。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吳婦急救8小時後於12日晚間8時不治
- 檢方相驗死因為顱內出血
- 蔡男改依過失致死罪嫌函送,吊銷駕照
- 蔡男供稱未注意吳女從右側走出
- 肇事車輛為公司車,車型為M-Benz GLC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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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中時電子報、自由時報、聯合報等5家媒體報導)
吳姓婦人經台大醫院急救8小時後,於12日晚間8時許因顱內出血傷重不治。檢方今(13日)相驗,研判死因為顱內出血。蔡男已由肇事致重傷改依過失致死罪嫌函送偵辦,並將吊銷駕駛執照。
蔡男供稱,事發時直視前方,未注意到吳女從斑馬線右側走出。肇事車輛為其所任職機械公司所有,車型為M-Benz GLC 300 4MATIC,新車價約300萬。吳女未婚獨居,警方已通知其姪子協助後續指認報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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