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TVBS新聞、自由時報等4家媒體報導)
國民黨副主席李乾龍座車遭裝設疑似追蹤器及收到匿名信件案,新北地檢署經偵辦後,今(5)日以欠缺合法告訴要件、查無特定人員涉案為由,將全案簽結。
檢方調查,李乾龍於2025年12月18日透過某宮廟人員轉交,收到一封匿名信,內容提醒其行程可能外洩。李隨即詢問黃姓司機是否感覺被跟蹤,並請其找人檢測車輛。同年12月24日,檢測人員在國民黨中央黨部地下停車場,於車輛後車廂備胎空間右後側角落發現一枚外型雷同AirTag的疑似追蹤器。
檢方指出,該車僅由李乾龍使用,鑰匙由李及黃姓司機持有,未使用時均會上鎖,一般人難以從外部侵入放置物品。由於李乾龍表示不欲追究,已將該追蹤器丟棄,儀器滅失後無法採證及解析數據,客觀上無法查證特定人員涉有妨害秘密犯行。且妨害秘密罪屬告訴乃論,李明確表示不追究任何人,故欠缺合法告訴要件。
匿名信件部分,信件已遭銷毀,李乾龍本人不認為遭受恐嚇,無法提供檢方採證調查,查無特定人員涉有恐嚇危害安全犯行。
前國民黨文傳會主委尹乃菁曾於4月間召開記者會,指控此案為賴清德政府政治偵防,並稱握有證據。但檢方傳喚後,尹坦承是從《風傳媒》報導才得知李乾龍收到恐嚇信,自己從未看過信件、不知內容,也無法提供來源[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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