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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店員侵占33件金飾判刑8月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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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侵占苗栗地院蝦皮超商店員金飾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超商店員借友帳號訂購金飾寄到自家超商
  • 拆包裹取走金飾後重新封箱放退貨專箱
  • 12天內侵占12個包裹共33件金飾,價值39萬餘元
  • 銀樓發現退貨包裹內金飾被竊報警逮人
  • 苗栗地院依業務侵占罪判刑8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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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壹蘋新聞網等2家媒體報導)

苗栗一名蔡姓超商店員因缺錢花用,借用友人手機門號註冊蝦皮帳號,自2025年1月起向多家銀樓訂購金塊、金條、金豆及金牌等金飾,並指定貨到付款寄送至自己任職的全家超商頭份新市鎮店。

包裹送達後,蔡男利用職務之便,以美工刀拆開包裹取出金飾,再將空包裹重新封箱,放入門市退貨專箱,製造商品已退回的假象。自2025年1月26日至2月6日短短12天內,共侵占12個包裹、33件金飾,價值合計39萬5557元,得手後全數變賣。

受害銀樓收回退貨包裹發現金飾遭竊後報警,警方循下單資料、進貨明細及監視器畫面查獲蔡男。蔡男到案後坦承犯行,苗栗地檢署依業務侵占罪起訴,認為12次犯行應分論併罰。

苗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蔡男短時間密集犯案,侵害相同財產法益,獨立性薄弱,論以接續犯之一罪。考量蔡男坦承犯行,因店家無調解意願未能和解,僅賠償告訴人4萬多元,目前改從事餐飲業、月入4萬2000元,須扶養2名未成年子女,依業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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