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鴻淵更一審仍判3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 合議庭採「一致決」認定屬情節最嚴重犯罪
- 草屯療養院鑑定報告指李有復歸社會可能性,但檢方主張揚棄
- 李鴻淵曾當庭下跪痛哭道歉,律師主張無期徒刑為替代方案
- 被害人家屬至今活在陰影中,不願出庭[1]
- 全案4名死者均遭行刑式槍決,一槍斃命
- 董事長賴敏男重傷倖存,但已喪失語言與認知能力
(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等5家媒體報導)
2022年震驚社會的南投康建生技公司4死1重傷槍擊案,台中高分院更一審於今(24)日宣判,槍手李鴻淵仍被判處3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此案因最高法院考量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意旨,認為需鑑定被告更生教化可能性,且數個殺人罪應分別量刑,因此撤銷死刑部分發回更審。
更一審委託南投草屯療養院進行更生教化可能性鑑定,報告結論顯示李男有復歸社會可能性。然而,檢方主張該鑑定報告在方法、依據、素材及效期上均有缺陷,應予揚棄。公訴檢察官鄧巧羚於辯論庭上沉痛表示,李鴻淵至今對其暴行毫無悔意,甚至認為殺人是「不得不採取」的手段,判處死刑才是符合罪責相當原則的唯一選擇[2]。
合議庭由審判長石馨文、陪席法官賴妙雲、受命法官陳宏瑋組成,經評議後「一致決」認定,李鴻淵對賴敏男女兒等3人犯下的殺人罪,均屬「行刑式槍決」的殘忍手段,直接剝奪多條生命,造成家庭破碎,符合憲法法庭所定義的「個案犯罪情節最嚴重」情形。合議庭認為,李男品行、智識程度、生活狀況及犯後態度,均無從作為從輕量刑依據,且無從合理期待其可透過矯治教化降低再犯風險,因此必須判處死刑。
審理期間,李鴻淵數度透過律師請求從輕量刑,主張無期徒刑即可達到懲罰目的[6]。辯論終結時,李曾情緒激動,不顧法警制止,當庭向被害人家屬委任的律師下跪痛哭道歉,表示「我知道錯了,我知道不能殺人……不管法官判什麼,我都接受,下輩子再替被害人家屬做牛做馬」[5][1]。其委任律師則主張,李男自始至終認罪,是否後悔「需要用一生的時間去觀察」,不應剝奪這個過程[2]。
被害人家屬的律師指出,家屬至今仍活在槍擊案的恐怖陰影中,不願出庭、不願再看到李鴻淵,建請法院判處死刑[1]。
全案源於2022年7月14日,時年59歲的李鴻淵因將家庭失和、身體健康惡化及工作不順等問題,歸咎於前雇主康建生技公司,攜帶3把非制式手槍、大量子彈及手銬闖入公司,以近距離行刑式手法槍殺園藝課長劉慶彬、賴敏男胞弟賴鋕卿、女兒賴彥妤及行政主任張嘉琦,4人均頭部中彈一槍斃命;董事長賴敏男頭部中兩槍重傷,雖撿回一命,但已喪失語言與認知能力。李鴻淵一、二審均被判處3個死刑、1個無期徒刑,其中無期徒刑及槍砲罪部分已於2024年3月定讞,死刑部分則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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