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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歲男爬新月橋頂稱「看風景」遭法辦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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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月橋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消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26歲張男今上午徒手爬上新月橋橋頂
  • 警消獲報到場勸導,張男自行爬下
  • 張男稱只是想「曬太陽看風景」
  • 消防評估無須強制送醫
  • 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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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時電子報、東森新聞報導)

新北市一名26歲張姓男子,今(9)日上午11時許,突然徒手爬上連接新莊與板橋的新月橋橋頂,嚇壞路過民眾,警消獲報後不敢大意,火速派員趕赴現場。

經警消勸導後,張男自行爬下,並表示只是因為一時無聊,爬上橋頂「曬太陽看風景」。消防人員評估後認為無須強制送醫,警方後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他移請裁罰。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