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道警大甲分隊小隊長與員警口角,拍槍套嗆「很不爽想開槍」
- 員警認為遭恐嚇,小隊長兩度道歉未獲接受
- 員警向豐原分局提告恐嚇罪,並申訴職場霸凌
- 家屬控長官以「情緒失控」為由冷處理,小隊長仍領槍執勤
- 豐原分局受理後,因案發地在國道警辦公室,已轉國道警刑事單位調查
(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隊大甲分隊爆發職場糾紛,一名小隊長與一名員警於7月3日晚間6時許在辦公室內因故發生口角,小隊長情緒激動時對該員警抱怨,並以手拍擊槍套,揚言「我很不爽,很想開槍」。該員警認為已遭恐嚇,事後小隊長雖兩度道歉,但員警未接受,自行前往台中市豐原分局豐洲派出所提出恐嚇告訴,並同步依《職場霸凌防治法》程序申訴。
員警家屬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控訴,指事發後依體制向上反映,長官卻以「情緒失控」為由試圖冷處理,且小隊長至今仍可領槍執勤,讓家屬擔憂「不定時炸彈」爆發。家屬強調,警察的槍應保護人民,不該成為職場霸凌工具,並PO出報案單,稱這是「唯一的護身符」[3]。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隊表示,全案已由大隊調查處理中,後續將秉持勿枉勿縱原則依法處理。豐原警分局則說明,因案發地在國道警察辦公室,受理後已轉移國道警察刑事單位調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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