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淡水水源里規劃6700個牌位的大型牌位樓開發案引發爭議
- 議員鄭宇恩質疑現行法規將牌位樓視為商業設施,恐衍生管理問題
- 鄭宇恩要求市府訂定牌位樓管理自治條例,限制營業場所位置
- 侯友宜表示將派民政局、經發局實地了解,並檢視是否涉及廣告不實
(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報導)
新北市議員鄭宇恩22日在議會總質詢中,針對淡水區水源里楓樹湖一處大型牌位樓開發案提出質疑。該案由企業以商業設施名義申請,規劃設置6700個牌位,地點鄰近狹窄產業道路,引發地方居民對交通、噪音及生活品質的憂慮。
鄭宇恩指出,現行法規將牌位樓視為「商業設施」,若無明確管理規範,未來可能出現牌位樓進駐一般生活區,甚至「便利商店旁邊就是牌位樓」的情況,恐衍生管理與消費糾紛。她要求新北市政府儘速依據中央解釋,訂定《牌位樓管理要點》或自治條例,限制營業場所位置。
新北市長侯友宜回應,大規模牌位營利行為已引起中央注意,經濟部將召集都計與建管單位研議。針對淡水個案,市府將派民政局、經發局實地了解,並檢視是否涉及廣告不實,若有違規,法制局將介入處理。侯友宜強調,在中央法規完整訂定前,新北市會先依現有制度審視使用範圍與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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