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身障特考4等新聞廣播類科「閩南語」科目改名「台灣台語」
- 116年考試開始適用,115年考試已結束不受影響
- 115年身障特考第2次增列需用名額42名,總計240名
- 考試預訂6月10日榜示
(綜合中央社、中時電子報等3家媒體報導)
考試院會今天(14日)修正通過,將身心障礙人員特考4等考試新聞廣播類科的應試科目名稱,由「閩南語」改為「台灣台語」,自116年考試開始適用。考試院表示,此次修正係參酌文化部建議,配合《國家語言發展法》及「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精神,優先使用國家語言書面建議用語。由於115年身障特考已於4月中旬舉行完畢,故修正自116年起實施。
此外,考試院會今天也通過115年身障特考第2次增列需用名額42名,其中3等考試12名、4等考試15名、5等考試15名。連同原公告及第1次增列名額,總計需用名額240名,包括3等考試67名、4等考試84名、5等考試89名。該考試已於4月18日至19日舉行完畢,預訂6月10日榜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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