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史兩國在總統府簽署刑事司法互助合作協定
- 賴清德與史瓦帝尼國王共同見證簽署
- 協定內容涵蓋取證、搜索扣押、凍結資產及視訊訊問
- 此為我國第18個司法互助協定
- 法務部長鄭銘謙與史國司法部長代表簽署[1]
台史瓦帝尼簽署刑事司法互助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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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互助史瓦帝尼法務部賴清德鄭銘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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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報導)
法務部今(9)日宣布,總統賴清德上午在總統府與史瓦帝尼國王恩史瓦帝三世(King Mswati Ⅲ)共同見證,由法務部長鄭銘謙與史國司法暨憲政事務部長席梅拉內親王(Prince Simelane)簽署「中華民國(台灣)政府與史瓦帝尼王國政府刑事司法互助合作協定」[1]。
法務部表示,該協定經雙方多次磋商,在行政院、法務部、外交部、駐史瓦帝尼大使館及史國政府共同努力下完成。依協定內容,未來兩國在刑事司法案件中,可相互請求取得證言或供述、提供文書及物品等證據、確定關係人身分或所在地、送達文書、執行搜索扣押、勘驗物品、協助凍結與沒收資產或執行罰金,以及交換犯罪紀錄。
此外,協定納入視訊遠距訊問機制,可大幅縮減跨境取證的時間與費用,提升偵查及審判效率,對打擊跨國電信詐欺、洗錢及組織犯罪等重大刑事案件有所助益。
法務部指出,此協定是繼今年5月8日與巴拉圭簽署司法互助條約後,5個月內再與邦交國簽署的第18個司法互助協定,也是我國與非洲國家建立刑事司法互助的重要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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