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泰醫院2024年大火釀9死,蘇清泉等4人遭起訴
- 起火因颱風天違規使用延長線短路所致
- 全院違建率約47.2%,起火點違建率高達3300%
- 原緩起訴處分被高檢署撤銷,重啟偵辦後起訴
- 檢方指現場仍存安全疑慮,建請法院判決前改善
- 蘇清泉身兼立委及屏東縣長參選人,成選戰焦點
(綜合聯合報、TVBS新聞、ETtoday新聞雲等6家媒體報導)
屏東東港安泰醫院2024年10月3日發生重大火警,造成9人死亡、多人嗆傷。屏東地檢署偵辦後,認定創辦人、國民黨立委蘇清泉等4人涉有重大違規,近日全案再度偵結,依違反建築法、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嫌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火災起因於當天上午,院內鄭姓水電設備士為處理颱風積水,操作沉水馬達時違規使用延長線,線材置於可燃物旁導致短路起火,火勢由增建機房延燒至動力供應中心與D棟病房,釀成1名員工與8名病患死亡、7人受傷。
檢方指出,安泰醫院院區內A、B、C、D棟及復健大樓都有大規模違建,全院合法建築面積約2萬1830平方公尺,違建面積約1萬310平方公尺,總違建率約47.2%,起火點動力中心違建率更高達3300%。蘇清泉與其胞兄、總務主管蘇威菘為擴大空間,於94年至96年間未經許可決策鳩工增建,導致法定防火間隔完全失效、防火區劃與避難設施遭破壞,並在安全梯處開設不具防火標章之一般鋼板門,管線貫穿部分未作防火填塞。
檢方起訴指出,蘇清泉、蘇威菘以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身份,違反建築法第77條第1項致人於死罪;鄭姓水電設備士依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建築物及過失致死罪起訴;領有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檢查人認可證的郭男,明知違建卻長年送交不實檢查報告,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起訴。
本案歷經波折。屏東地檢署2025年8月原考量4人坦承犯行、與死者家屬全數和解,且醫院長期服務偏鄉具公益性,給予緩起訴處分,附帶條件包括蘇清泉須支付1千萬元、完成20次偏鄉義診等。但高檢署高雄分署審查後認為處分不妥,於2025年10月撤銷緩起訴發回續查。屏檢歷時約8個多月重啟偵辦,於2日偵結公告起訴。
檢方指出,蘇清泉等人長期漠視公共安全,主觀惡性與怠忽程度重大,且去年3月履勘發現,D棟違建雖已拆除,但A、B、C棟聯通違章建築依然存在,關鍵防火間隔持續失效,現場仍存安全疑慮,建請法院判決前檢視防火安全是否獲通盤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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