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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通過反網路詐騙法 情節嚴重可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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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販運敏昂萊死刑網路詐騙緬甸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緬甸議會7月28日通過《反網路詐騙法》,29日由總統簽署生效
  • 強迫他人從事詐騙最重可判無期徒刑,致人死亡則處死刑
  • 經營詐騙機房或加密貨幣詐騙最高可判無期徒刑
  • 聯合國警告打擊行動恐致詐騙園區轉移至柬埔寨、寮國[2][1]
  • 寮國上周逮捕51名詐騙犯,其中33人為台灣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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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等3家媒體報導)

緬甸軍方主導的議會於7月28日正式通過《反網路詐騙法》,總統敏昂萊(Min Aung Hlaing)29日完成簽署,法案即日生效。這是敏昂萊今年4月就任文職總統後,新政府通過的首部立法。

根據法案規定,凡以暴力、虐待、酷刑、非法擄人或拘禁等手段強迫他人從事網路詐騙者,處10年以上監禁、無期徒刑或死刑。若詐騙行為導致受害者死亡,法條強制規定「應處以死刑」。此外,經營網路詐騙機房或涉及加密貨幣詐騙的罪犯,最高可判無期徒刑。

下議院議員艾昌(Aye Chan)向法新社證實,死刑條款已正式納入法案。上議院議員娜友扎娜娃(Naw Yuzana Wah)則表示,國際壓力促使緬甸官員積極處理詐騙亂象,但由於許多武裝勢力和組織涉入此產業,仍面臨諸多挑戰。

緬甸邊境的妙瓦底(Myawaddy)、果敢(Kokang)等地,長期由武裝團體控制,成為全球網路詐騙、人口販運與強迫勞動的犯罪溫床,著名的KK園區、水溝谷(Shwe Kokko)即位於此。聯合國毒品暨犯罪問題辦公室(UNODC)指出,緬甸境內詐騙重鎮遭掃蕩後,主謀已紛紛轉移至柬埔寨或寮國繼續營業[2][1]。

ETtoday新聞雲另報導,寮國警方上周搗毀一處詐騙集團據點,逮捕51人,其中33人為台灣籍,該集團以假冒購物網站詐騙台灣民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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