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58歲趙女燒香後外出,香火引燃釀火災
- 兩名子女下班返家休息,遭活活燒死
- 法院認定失火罪,判刑3年、緩刑3年6個月
- 辯護人主張喪子之痛請求免刑,法院未採納
(綜合TVBS新聞、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中國陝西西安一名58歲趙姓女子,2023年5月5日在自家陽台供桌點燃3根無煙香後外出,未料香火引燃周邊可燃物釀成火災,導致她兩名下班返家休息的子女不幸罹難。
事發當日晚間約7時40分,趙女外出購買廚房用品,兩名子女則在次臥床上休息。約晚間9時40分,陽台突然起火並迅速蔓延,造成兩人死亡、家中財物焚毀,樓上住戶房屋與財物也受損。消防部門認定起火點位於陽台西南角,原因為燒香不慎引燃周圍可燃物。法醫鑑定顯示,兩名死者心血碳氧血紅蛋白飽和度分別為59.21%及55.33%,確認死因與火災有關。
趙女到案後如實供述,庭審中自願認罪認罰。辯護人主張她已承受喪子之痛,且與受損住戶達成和解並部分賠償,建議免予刑事處罰。然而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認為,此案造成2人死亡及財產損失,後果嚴重,不符合情節較輕情形,最終依失火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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