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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排店員工灌虛假消費 詐取會員點數判刑4月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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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高分院成功牛排會員點數詐欺得利電磁紀錄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洪男以店內平板灌入112萬元虛假消費,累積1萬2200點會員點數
  • 離職後兌換100份餐點並折抵720元餐費,因點數異常露餡
  • 洪男辯稱同事轉贈點數,法官不採信
  • 台中高分院維持一審判決,依無故變更電磁紀錄罪判4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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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自由時報、壹蘋新聞網等2家媒體報導)

連鎖平價牛排店「成功牛排」苗栗苑裡店一名洪姓男員工,利用職務之便,在2024年7月間以店內平板電腦登入自己會員帳號,先後三次輸入不實消費金額共112萬元,依每消費100元累積1點計算,共獲取1萬2200點會員點數。

洪男於同年7月底離職後,先於8月7日以3800點兌換100份指定餐點「何肋不為」,再於8月18日前往台中清水店用餐,以點數折抵720元餐費。店員發現其點數異常通報幹部後報警。洪男事後雖返回清水店補繳720元,仍遭檢方起訴。

洪男辯稱點數是同事轉贈,不知帳號內有多少點數。但同事否認贈送,店方也證稱公司規定不得轉讓點數,且分店不可能出現單筆百萬元消費。法官認定洪男說法不實,依無故變更電磁紀錄罪、詐欺得利罪判刑,從重依無故變更電磁紀錄罪判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台中高分院審理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洪男以假名「張軒宇」申辦會員帳號灌點[3]
  • 二審認定洪男犯後否認、態度不佳,駁回上訴
  • 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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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TVBS新聞、聯合報、三立新聞等5家媒體報導)

本次新增報導補充了洪男以假名「張軒宇」搭配自己手機號碼申辦會員帳號的細節[3],以及二審合議庭認為洪男雖已清償點數兌換餐點金額,但犯後否認犯行、推諉責任,犯後態度甚不佳,因此駁回上訴的具體理由[5][4]。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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