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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全錄前高層涉竊營業秘密 再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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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台灣富士軟片吳經明營業秘密法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台灣富士前營業本部長吳經明涉竊營業秘密遭起訴
  • 公司閱卷發現其答辯狀含營業秘密而提告
  • 吳男另涉掏空案,不法獲利2.6億餘元,審理中
  • 檢方認定吳男離職前非法重製公司機密
  • 被控洩密部分因訴訟所需,處分不起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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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等5家媒體報導)

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依違反《營業秘密法》起訴台灣富士軟片資訊公司(原名台灣富士全錄)前營業本部長吳經明。此案源於吳男另涉掏空公司案,法院審理期間,公司閱卷發現其答辯狀竟包含公司營業秘密,因而提告。

起訴書指出,吳經明自1986年至2018年任職於台灣富士,陸續擔任資訊中心人員、處長、營業本部副本部長及本部長,與公司簽訂職工道德及行為規範,未經授權不得非法重製營業秘密。檢方認定,吳男於2018年2月離職前,非法重製公司營業秘密,涉犯逾越權限重製營業秘密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金。

吳經明另涉掏空案部分,被控2011年至2018年間利用不實交易,造成公司損失2.8億元,其本身獲取不法利益2.6億餘元,2022年已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背信、洗錢等罪起訴,目前由台北地院審理中。吳男為證明交易屬實,自行提出客戶資料答辯,公司調卷後發現其中含機密資訊,懷疑吳男在職期間利用帳號權限將資料轉寄至私人信箱或下載儲存[3]。

檢方另就吳男被控未經授權使用或洩漏營業秘密部分,認定其為訴訟所需,且經法院裁示限制閱卷範圍而無外流之虞,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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