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霧峰區聯合行政中心主體工程已完工,9月底啟用
- 總經費逾7.2億元,採先建後拆方式原地重建
- 區公所與戶政事務所合署辦公,1樓設公共托育中心
- 規劃汽車95格、機車98格停車空間
- 舊廳舍拆除後將轉型為開放式公共廣場
(綜合今日新聞、聯合報、中時電子報報導)
台中市政府投入逾7.2億元,以「先建後拆」方式原地重建的「霧峰區聯合行政中心」,主體工程已於今年1月完工,目前正進行室內裝修,預計今年9月底正式進駐啟用。
新行政中心位於公所現址旁,為地下2層、地上5層建築,總樓地板面積約1.2萬平方公尺。建築設計結合在地「霧」與「峰」意象,並依綠建築及智慧建築標章標準設計[3]。未來將由霧峰區公所與戶政事務所合署辦公,1樓設置公共托育中心,整合行政洽公與育兒支持服務。
針對周邊停車需求,新中心規劃地下及平面停車空間,提供汽車95格、機車98格。舊廳舍在進駐後將拆除,原址轉型為開放式公共廣場,供居民休憩、舉辦活動使用。
民政局長吳世瑋表示,霧峰區公所原廳舍自1973年啟用,因建物老舊、空間不足,且歷經921地震受損,經鑑定建議拆除重建。市府未來將持續盤點各區公有廳舍,推動結合托育、洽公、休憩等多功能的複合式建設[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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