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患者針灸後左眼失明,診斷為玻璃體出血及視網膜剝離
- 凌姓醫師否認犯行,稱針灸位置在眼球外
- 檢方認定施針與症狀時間密接,具高度關聯性
- 檢方依過失傷害罪起訴凌姓醫師
針灸後左眼失明 中醫師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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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檢署過失傷害醫療糾紛針灸
初始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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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新北地檢署偵結一起針灸醫療糾紛案,依過失傷害罪起訴凌姓中醫師。起訴書指出,周姓患者去年7月因眼壓過高,前往新北永和某中醫診所就診,凌姓醫師為其進行眼部針灸治療時,疑不慎傷及左眼球。
患者拔針後左眼視野出現血塊及數十根彎曲黑色絲狀物,完全無法視物。凌姓醫師當下僅指示持續熱敷肩膀促進血液循環。患者返家後隔天左眼仍未恢復,赴眼科診所及衛福部雙和醫院就醫,診斷為左側玻璃體出血、視網膜剝離併視網膜裂孔,同年7月17日接受左眼玻璃體切除手術。事後患者與配偶提告。
凌姓醫師偵查中否認犯行,主張針灸位置在眼球外,且其他醫院未診斷出鞏膜穿刺傷,傷勢非針灸導致。檢方則認為,施針與症狀出現時間密接,具高度關聯性;中醫針具極細,穿刺痕跡難以肉眼辨識,鞏膜深處眼眶結構,一般檢查難以完全排除受傷可能,不能因診斷書未記載鞏膜受傷即反推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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