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男自稱「台灣自治政府總理」,發派工令擅墾國有山坡地
- 3人欲修築「台灣自治政府護國神社公園」,占用面積342平方公尺
- 橋頭地院依山坡地保育條例判3人各6月徒刑
- 蔡男辯稱「中華民國已滅亡」,法院認不足採
(綜合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自稱「台灣自治政府總理」的蔡姓男子,於2025年3月發出「土地開挖派工令」,夥同王、洪2人,在高雄市旗山區牛稠埔段及水蛙潭段的國有山坡地保育區進行整地,意圖修築「台灣自治政府護國神社公園」。森林護管員巡查發現後報警,全案經橋頭地院審理,依共同犯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之在公有山坡地擅自墾殖、占用罪,判處蔡、王、洪3人各有期徒刑6個月,開挖機具沒收,可上訴。
判決指出,3人明知該地為山坡地保育區且為國有地,仍由蔡交付派工令給王,由王駕駛貼有「台灣自治政府工程車」布條的怪手進行整地,洪則在現場指揮挖方範圍。總計占用面積水蛙潭段255平方公尺、牛稠埔段87平方公尺。
審理時,蔡男辯稱「土地是台灣自治政府的土地,中華民國早就滅亡了」,主張在自己土地上整地沒有違法;王男稱蔡男告知已鑑界,以為可以整地;洪男則稱當天只負責送便當,未實際操作機具。法院認為,蔡男以否認國家主權方式抗辯土地所有權,顯不足採,且王、洪於偵訊時已坦承整地經共同討論,事證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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