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聯合報、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美國聯邦眾議院能源暨商務委員會21日以48票對1票通過表決,同意將旨在讓日光節約時間(daylight saving time)永久化的「陽光保護法案」(Sunshine Protection Act),納入範圍更龐大的「機動車輛現代化法案」(Motor Vehicle Modernization Act)替代修正案條款,經委員會審議後將送交全院表決。
川普總統在「真實社群」(Truth Social)發文對法案表示支持,稱「48比1的表決結果,將讓日光節約時間得以永久化,這太重要了」,並指出民眾、城市、各州每年被迫調時鐘而耗資數億,某些時鐘建於高塔之上,一年兩次為了調時間而租用或使用重型設備,費用極為昂貴。他強調「這對共和黨來說也將成為一場漂亮的勝利」[2]。
共和黨佛羅里達州聯邦眾議員布坎南(Vern Buchanan)辦公室21日發布新聞稿指出,該法案在眾院獲得32位兩黨眾議員連署提案;參院版本的配套法案由共和黨佛州聯邦參議員史考特(Rick Scott)提出,獲得18名兩黨參議員連署[2]。
目前未採行日光節約時間的幾個州,法案並不會要求強迫實施[2]。全國各州目前都遵守日光節約時間規定,每年3月把時鐘撥快一小時,11月撥回一小時。夏威夷州及亞利桑納州某些地區則退出日光節約時間,全年採行標準時間。
美聯社與NORC公共事務研究中心去年10月民調顯示,56%受訪美國人較喜歡全年維持日光節約時間(傍晚更多日光、早晨光線較少),42%希望全年採行標準時間(早晨更多陽光、夜間光線較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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