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軍雷達站上尉副站長值勤時擅離職守,判拘役15日、緩刑2年
- 莊男以電話交接後留在寢室,遲至晚間7時49分才到崗
- 因部隊內不當飲酒問題追查監視器曝光其行徑
- 法院考量坦承犯行、有未成年子女且待業,宣告緩刑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海軍某雷達站莊姓上尉副站長因擅離勤務所在地,遭台灣嘉義地方法院判處拘役15日,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起訴書,莊男於114年8月30日下午5時至晚間8時擔任雷情作業室值更官,負責轄區水面目標資料傳報與監視。他以電話與前時段值更官交接後,逕自留在寢室,直到晚間7時49分才到雷情作業室執行職務。因雷達站發生部隊內不當飲酒等問題,經追查監視錄影發現其行徑,莊男被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起訴。
法院審酌莊男為現役軍人卻擅離職守,負面影響軍紀及國軍形象,考量其坦承犯行、有未成年子女且目前待業,判處拘役15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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