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地主任張博翔一審判刑4年10月
- 連續壁偷減10公分,未按結構圖施作
- 為規避損鄰爭議,涉偽造監測數據
- 監造人王德生判1年緩刑2年,技師劉豐壽判10月
- 全案可上訴
基泰大直鄰宅坍塌案 工地主任一審判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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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基泰大直工地主任鄰宅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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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中時電子報、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台北地院今日就基泰建設「基泰大直」建案施工不當導致鄰宅傾毀案一審宣判。工地主任張博翔遭判處有期徒刑4年10月,工地負責人邱丞鴻判刑2年8月,基泰公司專案人員姜若彥判刑8月,監造人王德生判刑1年、緩刑2年,技師劉豐壽判刑10月。全案可上訴。
法院認定,張博翔、邱丞鴻為趕工,未依結構圖施作厚度60公分的連續壁,竟偷減10公分,要求下包商僅施作50公分厚的連續壁,且違背施工順序。2023年4月發生鄰損後,兩人為避免損鄰爭議擴大,涉嫌要求監測廠商改變量測數據初值,導致數據失真,甚至在知悉部分監測項目已達行動值或超過警戒值後仍繼續施工[1]。
此外,劉豐壽前往工地勘驗時,未實際檢視連續壁尺寸,即在張博翔預先準備好的不實報告上簽名用印;王德生、姜若彥則在未到場勘查的情況下,直接在損害責任歸屬認定書上簽名用印[1]。檢方起訴時指出,各項審核機制淪為形式,喪失糾錯功能,終致發生不幸事件[3]。
此案發生於2023年9月,因施工不當造成25戶鄰宅傾毀,上百人被迫撤離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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