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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蟲菊精對貓具神經毒性 環部強制加註警語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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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署殺蟲劑環境部貓除蟲菊精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除蟲菊精對貓具神經毒性,環境部強制產品加註警語
  • 貓因代謝能力不足,暴露後易出現神經毒性反應
  • 警語字體不得小於0.5公分,須以不同顏色呈現[1]
  • 已流通產品不強制回收,建議通路補充警示資訊
  • 施藥後應通風並清潔貓隻活動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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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壹蘋新聞網等3家媒體報導)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今日發布新聞稿,提醒養貓民眾注意,市售含天然或合成除蟲菊精的環境用藥(如噴霧殺蟲劑、液劑、蚊香)對貓具有神經毒性風險。人類及多數哺乳類動物能快速代謝此類物質,但貓因先天葡萄醣醛酸苷結合代謝能力不足,暴露後較易出現神經毒性等不良反應。

化學署已召開專家會議並與業者達成共識,未來除蟲菊精類產品將統一加註警語,內容為「本劑對貓具危害風險,使用前先看標示」,字體大小不得小於0.5公分,且須以與其他標示不同的顏色呈現[1]。中時電子報報導則指出,部分產品原標示「對哺乳動物低毒性」,但對貓毒性較高[2]。

目前市面上已流通的相關產品不強制回收,化學署建議通路及販售業者協助於販售場域補充相關警示資訊。化學署提醒,施藥後應避免貓隻立即進入施藥區域,須待藥劑乾燥與充分通風,並清潔貓隻常接觸區域,以降低暴露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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