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化國賠案更二審開庭,環團包圍台中高分院抗議
- 台化因生煤許可證遭駁回關廠,向縣府求償4.7億
- 案經一審判賠、二審免賠,今年3月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 環團要求台化撤回訴訟,不應讓全民買單
- 彰化市長林世賢到場力挺,指許可證一開始即違法
- 民團稱停爐後中彰投空品顯著改善
(綜合中央社、TVBS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台化公司彰化廠因生煤操作許可證未獲彰化縣政府展延,被迫於2016年關廠,台化向縣府提起4.7億元國賠訴訟。案經一審判賠4.7億、二審逆轉免賠,今年3月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台中高分院今(9)日召開更二審庭。
開庭前,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彰化縣醫療界聯盟、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等環團近10人聚集高分院門口,高舉「反對天價國賠」、「反台化,要健康」等標語抗議。彰化市長林世賢也到場聲援。
環團訴求包括:地方政府依法捍衛縣民健康、裁量有據,司法應秉持社會正義,不讓污染企業將環境成本轉嫁給全民納稅錢。環團要求台化撤回國賠訴訟,並呼籲司法審查時應審酌台化自身經營責任、環評承諾爭議、燃煤售電利益及居民長期承受的空污成本。
林世賢表示,空污法精神是保護空氣品質及全民健康,台化幾十年來的燃煤鍋爐許可證一開始就是違法發給,不能以此認定政府應有信賴保護原則。他感謝台中高分院法官堅持保護人民健康原則,希望縣府堅持到底。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指出,此案並非單純停工損失案件,而是牽涉長期燃煤空污、環評承諾、售電利益與縣民健康的重大公共利益事件。民團強調,數據證實台化停爐後中彰投空氣品質顯著改善,健康與環境權不容商業利益凌駕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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