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男於罷免投票前10日內轉發民調遭罰10萬
- 逾期未繳遭移送台南分署強制執行
- 執行人員查扣其銀行存款後全數清償
(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去年8月23日第11屆立法委員罷免案投票前,一名56歲丁姓男子在投票日前10天內,於網路上轉發並評論該罷免案的民調數據,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第3項規定。台中市選委會依法對其裁處10萬元罰鍰。
丁男收到裁處書後逾期未繳,案件於今年4月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執行人員清查財產後,發現丁男銀行帳戶內有足額存款,隨即核發執行命令扣押,經金融機構回覆足額扣押後,再核發收取命令交由台中市選委會收取,全數清償。
台南分署呼籲,2026年九合一選舉將於11月舉行,民眾應遵守選罷法相關規定,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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