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9歲陳男酒後誤觸油門,電動車衝進中壢便當店
- 撞擊打飯台波及女員工,腳部及腰部疼痛送醫
- 廚師腳部受傷,店內飯菜散落一地
- 酒測值0.46,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
- 警方提醒微型電動二輪車也適用酒駕規定[1]
(綜合東森新聞、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桃園中壢區延平路一家開業50年的便當店,26日晚間7時40分許正值用餐尖峰時段,一名69歲陳姓男子在騎樓發動微型電動二輪車,酒後誤觸油門,車輛瞬間暴衝撞進店內,撞擊打飯台。
打飯台遭撞後波及店內一名張姓女員工,造成其腳部、腰部及臀部疼痛,送醫後無生命危險;另有一名廚師腳部受傷。店內飯菜散落一地,現場一片混亂。
警方到場對陳男實施酒測,酒測值達0.46毫克,全案警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中壢警分局長林鼎泰呼籲,微型電動二輪車同樣適用酒駕相關規定,民眾切勿心存僥倖[1]。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