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建商排泥水汙染潮洋溪,市府勒令停工
- 該建商上月已因相同違規遭罰9000元
- 環保局加重裁罰6萬元,再犯將按次加重
- 工地沉陷變位量達行動值,須2日內完成邊坡防護[2]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中市西屯區潮洋溪排水遭建商排入泥水,市府都發局昨接獲通報後會同環保局及結構技師公會到場會勘,確認汙染來源為逢甲路75巷新建工程。該工地進行地下室擋土柱設置作業時,抽排地下水夾帶大量泥砂,未經充分沉澱即排入公共排水溝渠,導致潮洋溪水體呈現黃濁。
都發局表示,該建商並非首次違規,上月已因相同情事遭裁處最高9000元罰鍰並要求暫停開挖改善。此次再度違反建築法妨礙公共衛生等規定,除勒令停工外,再裁處承造人最高9000元罰鍰。後續須提具施工改善及抽排水計畫,經第三方審查合格,並由公會技師現勘確認汙泥沉澱處理設備符合規定後,才得申請復工。
環保局指出,該工地於4月21日及5月10日已因排放含泥砂地下水各被裁罰3萬元。此次稽查發現仍有違規,依水汙染防治法加重裁罰6萬元,未來若再查獲將按次加重處分。
都發局強調,已會同技師現場會勘,初步認定尚無危害公共安全之虞,但部分沉陷變位量已達行動值,已要求工地2日內完成邊坡防護處理措施,並強化安全監測機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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