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等4家媒體報導)
泰國曼谷市中心四面佛2015年8月17日發生爆炸,造成20人死亡、逾120人受傷,為泰國近年死傷最慘重的爆炸攻擊事件。歷經逾10年審理,泰國南曼谷刑事法院今(11)日判處2名維吾爾族男子死刑。
法院認定,2名被告米爾艾力(Yusufu Mieraili)與穆罕默德(Bilal Mohammed)在四面佛放置炸彈,預謀殺人及殺人未遂等罪名成立。法院聲明指出,被告單一行為觸犯多項法律,因此判處最嚴厲懲罰。米爾艾力當庭表示「泰國司法已死」,稱自己並未做錯任何事[3][2]。
此案審理逾10年,檢方傳喚超過400名證人,辯方有45名以上證人出庭,卷宗多達數萬頁,被視為泰國近年歷時最久、最受矚目的刑事案件之一[3][2]。辯護律師朱查(Choochat Kanpai)表示,2名被告將在1個月內提出上訴,因案件仍有許多部分未被法院充分考量,包括被告在訴訟期間所受待遇[3][2]。
爆炸案發生前數週,泰國政府遣返109名維吾爾人至中國。安全專家研判,此案很可能是針對遣返行動的報復,但至今無任何組織出面宣稱犯案[4][1]。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