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登記謄本「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兩欄可判別土地類型
- 兩欄皆空白為都市土地,有記載則為非都市土地
- 新竹市都市土地占43.58%,非都市土地占56.42%
- 市府已建置線上查詢系統供民眾使用[1]
- 國土功能分區圖延至2031年前上路,竹市已報核待公告
(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新竹市政府提醒,民眾購地前可透過土地登記謄本標示部的「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兩欄位,快速判別土地類型。若任一欄位有記載內容,即屬非都市土地;若兩欄皆為空白,則屬都市土地。市府呼籲,民眾在購地、建屋或規劃土地利用前,應先了解土地類型及相關使用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並避免違規使用。
地政事務所主任蕭介峯表示,新竹市土地總面積約103平方公里,其中都市土地約占43.58%,非都市土地約占56.42%。都市土地依《都市計畫法》劃設各類使用分區,非都市土地則依《區域計畫法》等規定劃定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如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等,並以使用地類別作為主要管制依據。
市長高虹安表示,市府已於「新竹市都市發展資訊整合平台」及「新竹市幸福宜居網」建置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系統,提供民眾查詢服務[1]。
地政處指出,原訂2025年實施的國土功能分區圖已展延至2031年以前上路,但新竹市已完成報核作業,待中央統一公告。未來正式施行後,現行管制制度將逐步轉換為以國土功能分區為核心的管理機制。
地政處提醒,非都市土地應依其使用地類別容許項目利用。若涉及開發計畫,地政機關於核准土地變更編定時,會將指定用途或限制登錄於土地參考資訊檔,民眾可至內政部土地建物參考資訊檔網站或新竹市幸福宜居網查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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