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錢櫃女員工關窗踩塑膠籃墊高,從8樓墜落34公尺身亡
- 北檢認定錢櫃及練台生未提供防墜措施,依職安法、過失致死起訴
- 練台生一行為觸犯2罪,檢方建請從一重以過失致死罪處斷
- 案發於2024年11月13日,吳女身高154公分無法直接關窗
- 全案由吳女父親提告、北市勞動局函送偵辦
(綜合中時電子報、自由時報等4家媒體報導)
台北地檢署今(1)日偵結錢櫃中華新館女員工墜樓案,認定錢櫃公司及負責人練台生未提供防墜措施,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
案發於2024年11月13日晚間,22歲吳姓女員工在錢櫃中華新館8樓輪值時,發現陽台緊急逃生窗未關,因身高僅154公分無法直接關窗,便從805號包廂外拿取2個塑膠籃堆疊墊高,並請楊姓同事陪同照明。吳女踩上塑膠籃、上半身探出窗外試圖關窗時,塑膠籃突然破裂翻落,導致她重心不穩翻出124公分高的女兒牆,從約34公尺高處墜落至1樓後巷,送醫後不治。
檢警勘驗發現,樓地板距窗台約133公分,窗框離窗台又有60公分,整體高度達193公分,吳女墊高後最高處與女兒牆上緣僅44公分。檢察官認定,練台生身為雇主,應注意設置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或提供安全帶等防墜措施,卻未確實提供,導致員工死亡。
北檢認定錢櫃公司涉犯《職業安全衛生法》致生死亡職業災害罪嫌;練台生涉犯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及過失致死罪嫌,一行為觸犯2罪,建請法院從一重以過失致死罪處斷。全案由吳女父親提出告訴,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函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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