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境部擴大冷卻補助,新增長照機構等弱勢場域
- 補助項目含設備汰換、能源管理系統及隔熱改善
- 第一類補助對象須辦理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1]
- 第一、二類申請期限延長至10月15日
- 第三類申請期限至11月30日止
環境部擴大冷卻補助 納入長照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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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卻補助環境部長照機構高溫熱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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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報導)
環境部今日修正發布「冷卻行動創新示範補助計畫」,新增第三類「氣候弱勢與高溫熱風險公共場域冷卻示範」補助類別,將依法設立的老人福利機構、長期照顧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及其他符合規定的照顧服務場所納入補助對象,申請期限至今年11月30日止。
補助項目包含設備汰換、建置能源管理系統、建築外殼節能或屋頂隔熱改善等,經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現勘評估後遴選補助對象,以改善室內熱環境。
該計畫原於今年8月6日推出,原補助對象為醫院、學校、旅館、商業或辦公大樓、機關、工廠及農產品經營者,分為第一類「冷卻設備汰換並搭配能源管理系統」及第二類「冷卻創新示範」。本次修正後,第一類補助對象均須辦理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申請,以建立示範案例,將減碳成果轉化為可量化、可交易的減量額度[1];第二類內容則未修正。第一類與第二類的申請期限同步延長至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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