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男自2022年起在住家架設竊訊機房,盜取台日中電視訊號
- 以JHTV機上盒出租給4家汽車旅館,月租約1萬元
- 警方搜索時67個頻道仍在播送,當場逮捕
- 初估侵權市值逾1億元,不法獲利近300萬元
- 新北地檢署已於今年8月31日依著作權法起訴
- 曾男2022年曾以類似手法被查獲,案件審理中[2]
水電工租機上盒給旅館 盜播67頻道侵權上億
已沉寂2報告6篇5家追蹤自
刑事局新北地檢署機上盒盜播著作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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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東森新聞、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新北市土城區一名45歲曾姓男子,平日以處理旅宿業水電及電訊設備為業,涉嫌自2022年起在住家及社區大樓、鐵皮屋等處架設竊訊機房,盜取台灣、中國及日本電視訊號,再以「JHTV智能多媒體機頂盒」名義出租給旅館業者牟利,初估侵權市值超過1億元。
刑事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接獲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提告後,與海山分局共組專案小組,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警方調查發現,曾男利用衛星接收器竊取中國、日本電視訊號,並以中華電信MOD機上盒盜取台灣頻道訊號,再透過網路設備傳送至中國大陸機房,由陸籍工程師負責處理後端傳輸。
曾男將非法訊號包裝成機上盒租賃方案,出租給基隆、台北北投、桃園及苗栗共4家汽車旅館,每家約30台機上盒,月租費約1萬元(或每台200至300元)。專案小組於去年11月18日持搜索票上門,發現機房設備仍處於高速連線、擷取及傳輸訊號的運作狀態,67個頻道持續播送,檢察官當場指示逮捕曾男。
警方查扣MOD機上盒25台、JHTV多媒體機上盒10台,以及手機、電腦主機、筆記型電腦、伺服器、NAS網路儲存主機、衛星接收器及轉發器等證物。曾男坦承犯案,稱設備從中國進口,向旅館業者收取現金。初估其4年不法獲利近300萬元,全案依違反著作權法移送,新北地檢署於今年8月31日提起公訴。
值得注意的是,曾男早在2022年4月就曾以類似手法被查獲,案件仍在法院審理中,警方清查發現其租用25台MOD機上盒且電費及網路流量偏高,懷疑持續犯案,因而再次偵辦[2]。
刑事局呼籲,未經授權擅自擷取電視訊號並公開傳輸、販售牟利,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旅宿業者採購影音系統時應確認取得合法授權,勿貪圖低價使用來源不明機上盒。
追蹤報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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