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馬情侶車內衣衫不整遭控企圖婚外性行為
- 兩人認罪後因無力繳罰金且不願坐牢,主動求鞭刑
- 法官判處各4下鞭刑,6月7日於馬江監獄執行
大馬情侶車震遭逮 主動求鞭刑獲判4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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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教法登嘉樓鞭刑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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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TVBS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馬來西亞登嘉樓州一對年輕情侶因在車內衣衫不整,被控「企圖進行婚外性行為」,兩人認罪後因無力繳納罰金且不願坐牢,主動向法官請求改判伊斯蘭教法鞭刑,最終各被判處4下鞭刑,預計6月7日執行。
事件發生於2025年12月4日晚間10時45分,25歲男子沙米(Muhammad Syahmi Faris Latif)與23歲女友哈菲卡(Hafiqah Qurratu Aini Azlan)在馬江區一棟建築物後方遭執法人員查獲,當時兩人待在車內且衣冠不整,被認定正準備進行婚前性行為,隨即被捕。
兩人依《2001年伊斯蘭刑事罪行法令》第29條起訴,該條文規定最高可處5000令吉(約新台幣4萬元)罰金、3年監禁或6下鞭刑。開庭時兩人均未聘請律師,當庭認罪,並因無力繳納罰金且不願坐牢,主動請求接受鞭刑。登嘉樓伊斯蘭高階法院法官沙里爾(Nik Mohd Shahril Irwan Mat Yusof)最終判處兩人各4下鞭刑,待14天上訴期屆滿後,於6月7日在馬江監獄執行。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